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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
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現就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城市園林綠化是城市有生命的重要基礎設施,是社會公益事業,搞好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管理是我們的重要職責。近幾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城市綠化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通過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和山水園林城市工作,城市園林綠化得到較快發展,城市生態環境和城市面貌不斷改善,人居環境不斷優化,對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目前,我市城市園林綠化的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尤其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較多。在建設中,特別是重點工程建設,缺乏工程的過程監理、階段性質量監督和綜合評定,造成工程質量不高。隨著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規模日益增加,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要求也會不斷提高,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保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質量,滿足市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同時,通過加強對工程的監督管理,提升城市園林綠化的品質,加快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為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和宜居城市做出貢獻。
二、認真落實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措施
(一)我市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主要為主城區國有投資的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其規模為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或綠化面積在2500平方米以上。其他區縣(自治縣)可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監督管理項目的規模。
主城區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由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市園林質監站)具體負責;其他區縣(自治縣)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由所在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采取階段評定與隨機抽查(檢測)相結合的方式,對關鍵環節和重要內容進行監督。
(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各單項工程須經過市園林質監站評定,合格的進入下一項工程施工。市園林質監站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或發現在建設中違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建設單位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建設過程的階段性評定,應作好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
(三)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由市園林質監站進行綜合評定并出具綜合評定意見。綜合評定應按《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標準》要求進行,并由建設單位填報“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評定表”。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經質量評定合格的,由市園林質監站在三個工作日內制發“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合格證”。
(四)市園林質監站應定期發布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信息。“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合格證”作為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結算)和竣工驗收、以及相關獎項評定的依據之一,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情況納入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審查內容。
(五)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和綜合評定內容及程序,由市園林質監站組織制定。
三、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組織領導
(一)各區縣(自治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目標責任制,把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抓緊抓實,努力提高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水平。
市園林質監站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分析我市目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制定符合實際的質量監督管理的評定方案,按照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標準要求,切實抓好主城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監督管理,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的經驗,加強對區縣(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跟蹤服務。
(二)要結合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要求,梳理現有法規規章,加快修訂、完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相關標準,使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要求更加具體化、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嚴格按照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和《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相關規定,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情況。
(三)各區縣(自治縣)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情況進行一次認真的梳理,建立健全管理和監督機制,保障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有效推進,并及時反饋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