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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拱北海關與澳門市政署就供澳花卉苗木“檢疫前推,合作監管”達成合作意向并簽署合作備忘錄。在海關總署副署長王令浚、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見證下,拱北海關關長劉曉輝和澳門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簽署了《拱北海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市政署供澳花卉苗木建立“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模式合作備忘錄》。
拱北海關與澳門市政署對供澳花卉苗木“檢疫前推,合作監管”(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根據合作備忘錄安排,拱北海關和澳門市政署將按照“互助、合作”的原則,共同建設供澳花卉苗木內地隔離檢疫圃,建立輸澳苗圃認可制度和“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新模式。合作內容包括:澳門市政署充分利用內地資源優勢建設隔離圃,緩解澳門市政署苗圃用地不足,研究認可拱北海關的監管結果,憑拱北海關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對檢疫圃及認可苗圃生產養護的花卉苗木在珠澳口岸不再實施檢疫查驗;雙方擬共同訂立供澳苗圃認可標準,拱北海關管轄區有意參加認可制度的苗圃通過考核后可具澳方免檢放行資格;雙方共同對檢疫圃及認可苗圃的花卉苗木生產過程及質量實施監管,防止植物病蟲害跨境傳播,維護地區生態安全;雙方在防疫監測、檢疫監管、疫情通報方面信息互通,一旦發現疫情或質量問題及時相互通報。
拱北海關與澳門市政署對供澳花卉苗木“檢疫前推,合作監管”(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近年來,拱北海關與澳門市政署不斷深化合作,創新監管。此次雙方建立的供澳花卉苗木“檢疫前推,合作監管”模式,是提升珠澳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的創新舉措,也是推動內地與澳門監管規則和標準軟聯通的有益嘗試。該模式推動澳門方面將其對內地供澳貨物的監管延伸至內地產地,實現口岸監管內容“前推后移”,為推動區域生態安全一體化防控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