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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綠化管理部門獲悉,今冬關于市民希望修剪樹枝的訴求已收到不下50起,多來源于老新村和一些居民樓近馬路的小區。“上世紀80年代,無錫城市綠化追求四季常青,加上香樟樹被確定為市樹,無錫種植了大量香樟、雪松等常綠樹種。”市綠化管理中心主任徐勤明告訴記者,經過數十年的生長,目前許多老新村內的香樟、雪松等枝繁葉茂,一定程度上對低樓層居民的采光產生影響。“近年來,城市綠化理念已發生變化,提倡多種落葉樹,少種常綠樹,以使春夏綠樹如茵、秋色斑斕、冬陽落地。”據了解,我市新建道路中,落葉樹的占比已達70%以上,這幾年市民身邊的銀杏、無患子、櫸樹等落葉樹明顯增多。
除了在樹種規劃源頭端努力,綠化管理部門也加大了對樹木的修剪力度。據統計,2018秋冬季樹木修剪計劃涉及樹木總數42143棵,創歷史新高,目前該計劃中常綠樹的修剪工作已近收尾。據悉,2007年出臺的《無錫市城鎮綠化建設導則》,規定新建小區內建筑物東面和南面8米內不得種植高大常綠喬木,防止了隱患產生。近些年“大手筆”進行的舊城改造也涉及老新村內綠化改造。記者從梁溪區住建局相關部門了解到,在改造過程中,會對高大喬木進行適當修剪,但仍以“喬木不遷移”為原則。
“現行的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原則性很強,比如規定對小區內的樹木進行移植、砍伐,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徐勤明介紹,一般來說,除非涉及安全隱患,“一棵樹也不能動”是一直以來執行的規定。
當居民現實需求與城市管理規定產生沖突,“依法辦事”卻束縛了為人民服務的手腳,隨著法律法規的進化完善,這一情形將得到改觀。據悉,《無錫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立法計劃集中修改項目,修改后的條例將更加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把保護綠色生態與維護老百姓的居住生活權益更好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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