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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每年的1月和6月有望定為昆明市植樹月,新建居住用地的綠地率不低于45%,主城中心城區禁砍胸徑大于30厘米樹木,如果需要砍伐3株(含3株)以上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擅自砍伐或移植導致古樹名木死亡一棵罰款20萬元,廣告牌不準遮擋園林景觀……
建議
把綠地建成“避難所”
昨日,昆明市園林綠化局舉行了《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修訂草案)》聽證會,來自社會各界的21名聽證代表參加了聽證,代表們積極發言,為昆明生態園林城市的發展獻計獻策。其中,有代表還建議,園林綠化的資金應由政府投資,并把有條件的綠地建成“避難所”。
《條例》適用于昆明市城鎮范圍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其中對城市公園綠地、單位自建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等的城市綠地養護管理明確了責任。此外,《條例》規定每年的1月和6月為本市植樹月。
亮點
新建小區綠地率不低于45%
《條例》對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項新建建設項目所留綠化用地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如新建居住用地的綠地率不低于45%,居住區的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1平方米。
對于擅自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因其他人為因素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壞或者死亡的,將處以每株20萬元的罰款。對于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在綠地范圍內設置營業攤點;在非硬地綠化的人工草坪內行駛、停放車輛;擅自在綠地內設置廣告牌;以及偷盜、損壞綠地和園林設施行為的,將處以20元至500元不等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將按照綠地及其設施賠償費的3至5倍處以罰款。
新規
廣告牌不得遮擋園林景觀
主城中心城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和道路綠化中設置與綠化無關的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遮擋城市綠化景觀的廣告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綠地,建設項目圍擋不得將項目用地范圍外的綠化圍入其內。因市政建設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臨時或永久占用綠地的,應辦理審批手續。
主城中心城區占用綠地須按程序審批:主城中心城區范圍內30米(含30米)以上道路綠化、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臨時占用由轄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后報市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進行審批;30米以下道路綠化及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的臨時占用由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批。
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臨時和永久占用須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方可實施。其他各縣(市)、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區范圍內的綠地占用審批工作。
建議
把綠地建成“避難所”
昨日,昆明市園林綠化局舉行了《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修訂草案)》聽證會,來自社會各界的21名聽證代表參加了聽證,代表們積極發言,為昆明生態園林城市的發展獻計獻策。其中,有代表還建議,園林綠化的資金應由政府投資,并把有條件的綠地建成“避難所”。
《條例》適用于昆明市城鎮范圍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其中對城市公園綠地、單位自建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等的城市綠地養護管理明確了責任。此外,《條例》規定每年的1月和6月為本市植樹月。
亮點
新建小區綠地率不低于45%
《條例》對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項新建建設項目所留綠化用地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如新建居住用地的綠地率不低于45%,居住區的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1平方米。
對于擅自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因其他人為因素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壞或者死亡的,將處以每株20萬元的罰款。對于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在綠地范圍內設置營業攤點;在非硬地綠化的人工草坪內行駛、停放車輛;擅自在綠地內設置廣告牌;以及偷盜、損壞綠地和園林設施行為的,將處以20元至500元不等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將按照綠地及其設施賠償費的3至5倍處以罰款。
新規
廣告牌不得遮擋園林景觀
主城中心城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和道路綠化中設置與綠化無關的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遮擋城市綠化景觀的廣告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綠地,建設項目圍擋不得將項目用地范圍外的綠化圍入其內。因市政建設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臨時或永久占用綠地的,應辦理審批手續。
主城中心城區占用綠地須按程序審批:主城中心城區范圍內30米(含30米)以上道路綠化、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臨時占用由轄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后報市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進行審批;30米以下道路綠化及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的臨時占用由轄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批。
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臨時和永久占用須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方可實施。其他各縣(市)、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區范圍內的綠地占用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