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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0年11月13日資訊:近日,青海保監局會同省財政廳、林業局共同出臺《青海省2010年森林安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聯合在青海省內推行森林火災安全。
森林火災安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基本原則,財政、林業和安全監管各個部門互相配合,積極支持森林火災安全各項工作,引導林業生產者自愿參與安全。森林火災安全依照集中、連片、均衡的原則,對20萬畝公益林、10萬畝枸杞經濟林分別進行保費補貼,其中省級財政補貼比例為80%市、縣財政補貼比例為15%林場、林農承當5%根據補貼方法,省級財政將共計補貼保費36萬元,市、縣財政補貼保費4.4萬元。
為保證森林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方案》還規定森林火災安全實行“見費出單”并對財政資金的結算方式以及安全理賠等各項保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規定投保單位應及時將安全單證及繳費證明報轄區林業、財政部門審核,經匯總整理后上報省財政、林業部門備案。作者:小言)